医疗合理收费管理规定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政策,坚持“不多收、不滥收、不少收、不漏收”的原则,加强对我院医疗收费的管理,确保医院收费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1)、医疗收费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
(2)、财务科具体执行全院的医疗收费管理,指导并监督各科收费工作。
(3)、各科室设置兼职物价管理员,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或本院医疗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搜集和反馈医疗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配合医疗收费检查工作;做好本科室医疗收费的原始记录与核对,接待病人来访、查询等工作。
2、日常医疗收费管理
(1)、各科室日常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计费。
(2)、科室必须按照医疗服务标准项目内涵规定的服务内容完成医疗服务后方能向病人开具缴费单。由病人确认后自已或家属到收费室缴费。
(3)、收费员收费后,一式两联打印收费单据,题联贴在缴费上,作为已收费依据,二联作为清单交病人自已保管。
(4)、病人出院时,收费室在办理结算的同时,向需要全部费用明细清单者打印全部清单,以便病人作报帐附件,对病人针对费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查证落实。
3、新增和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管理
(1)、各科室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必须在新项目正式开诊前1个月做好成本测算工作,并书面提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财务科对拟开展项目的成本和收费价格进行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上报市卫生局和物价局,经审批后执行。未经审批前,各科室一律不得执行。
(2)、现行医疗收费项目需调整的,由科室进行成本测算,并书面提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申报,财务科对拟开展项目的成本和收费价格进行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上报区卫生局和市物价局,经审批后执行。在未经审批前,各科室一律不得执行。
4、医疗收费监督
(1)、院部在门诊、住院部醒目位置设置医疗收费举报箱,由财务科负责定期开箱收费群众投诉举报材料,并及时检查处理。
(2)、医院财务科具体负责接待医疗收费投诉,财务科应及时对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并有权责成相关科室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问题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