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于2015年4月28日进行了全院范围的消防演习。
参加消防演练的有全院各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物管保洁保安人员共近100余人。为了使这次演习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减小对正常工作的影响,演练前,医院作了详细的《消防演练方案》,并召开了消防演练协调会,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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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消防演习着重演练在精神科三病区发生火情时,医护人员如何正确报警、现场灭火,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人员、物资的疏散和医疗救护工作。
医院还特别邀请了成都市消防大队教官作演习的现场指导。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了此次消防演习,取得了良好效果,